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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证明中国近代以来的地主阶层,仍是以小地主为主呢?
我们首先以陶直夫(钱俊瑞)94年提供的数据来算一笔账。陶是早年高度肯定中国土地集中化趋势严重的学者,他在94年研究统计:当时全国地主约有240万户,占农民户数4%,总共据有7亿亩土地,占全国可耕地面积的一半(50%)。如果此说无误,那么,陶显然没有注意到:这240万户地主,平均每户也只能占地约290亩,充其量大家都只是中地主罢了,都算不上大地主。[4]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全国各地确有少数军阀大地主存在,他们占有土地少则数千亩,多则以万数计。[5]另外,我们也知道,当时全国还有近0%左右的公有土地存在。再加上列强各国,包括外国公司、教会等当时也占据着数量不少的土地。[6]如此算下来,这240万户中90%的地主家庭平均占地充其量也就在百亩上下,人均也不过十几亩地。[7]
97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全国6个省6个县大约2000万亩土地上的295万农户土地占有情况也进行过一次调查。这次调查也多少可以得出以上的推论。调查显示,户均占地20亩以下者,占被调查农户的966%,人均占地6亩以下者,占被调查各省农户的9962%。这足以说明中国仍旧是一个典型的小农经济和小土地占有制的国家。如果按地主占户数约4%计算,则地主户应为占地面积超过50余亩,人均6亩以上者,他们总共占地约为总面积的%。人均6-6亩者达到总户数的444%,占地相当于总面积的24%;而人均有地6亩以上者,只占总户数的0%,占总面积的975%。所谓大地主,由500亩以上计算,占地500-999亩者为007%,占地千亩以上者仅为002%。他们所占土地分别为总面积的20%和75%。
上述统计数据,到949年又有了某些变化。但变化的趋向,不是更加集中,反而是进一步分散了。当年统计的地主户数240万,到950年初竟变成了400万户。90年代的统计因为依据的是地籍和赋税资料,受中央政府当时有效管辖范围所限,出现漏记少记不可避免,但少60万户,也不大可能。950年代初的统计,难免有在土改划成份时扩大化的情况存在,但考虑到这时的统计已经经历了两度大规模的土改反霸及镇反运动的冲击,各地因各种原因死亡的地主人数已超过数十万,因此两者相抵,应该也不会差得太远。
如此算下来,中国当时人口约54亿,农业人口姑且计为45亿,可耕地大约4亿亩,地主400万户,且地主占地6%,人数占农业人口5%,则等于地主共占耕地约5亿亩,地主总人口2250万左右。结果是地主户均占地25亩,人均占地22亩。这还没有减去少数军阀大地主、公有地和外国人所占土地,如果减去这几项土地,哪怕我们只是计算400万户地主中%,即4万户大地主人均占地上千亩,则99%的地主占地充其量也就在人均0亩上下。
要说明中国绝大多数的地主,都只是一些小地主,单纯依靠上述办法进行分析,是不够的。因此,我们这里需要进一步利用各种研究成果和当年的调查数据,做更具体一点的说明。
首先来**的一则调查分析。毛90年对江西寻乌农村调查后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地主全数为一百,则大地主(租五百石以上)占百分之一,中地主(租二百石以上的)占百分之十九,小地主占百分之八十。大地主人数很少,在全县不显特别作用。”[9]
赵冈利用明清政府各省地籍统计资料详尽说明了中国土地占有趋于分散的情况,并对比了清代与民国年间河北大地主的占地资料,论证了90年代上半期河北各县境内土地集中程度,还不如清代。他所举的数据显示,90年代华北45个村落中三分之二找不到大地主,最大的地主户拥有的田产还不满200亩。在苏南4县个村庄中,地权分散到地主户数竟大大多于佃户的户数,每户地主占地一两亩的情况已见怪不怪。比较而言,“南方地主比华北的地主没落得更快,安徽及浙江的土地册档显示,各地的最大业主占田都在百亩以下。”[20]
史志宏利用90年代和950年代多次对河北清苑县个村的调查,指出:这个村地主户均占地96亩,约为当地总户均占地水平的5倍;而人均占地则仅为6亩,约为总人均占地水平的7倍。作者指出:“考虑到当时低下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亩产粮食仅几十公斤),这样的占地规模差不多就是能够成为地主或富农的最低土地数量了。事实是,这个村也确实没有什么大地主,家里有几百亩地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多数地主的土地都在200亩以下,不少人还不及百亩。”[2]
黄道炫对东南地区土地占有情况的研究也显示,“东南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集中占有巨大规模土地的大地主很少,占有数十亩土地的中小地主占绝大多数”。如福建南平县地主占地最多,人均276亩;浙、皖、闽、苏南25个县略次,地主人均占地426亩;浙江76个县再次,地主人均占地796亩;福建66个县又次,地主人均占地747亩;浙江东阳区个村,地主人均占地仅9亩;福建古田、福州鼓山、沙县县,地主人均占地更只有2亩。[22]
从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所做的一些农村调查资料当中,也不难了解到这种情况。上述赵冈对华北45个村和苏南个村的统计资料,就来自于满铁。满铁的调查机构还对河南彰德县在村地主和不在村地主有过一个详细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作为袁世凯的老家,他一度确曾拥有过数千亩土地,但早已在冯玉祥占领河南时被没收充公。其他大地主因战乱也不复存在。在彰德农村中,在村地主明显地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一头是极少数拥有200亩以上土地的较大地主,一头是只有0亩左右土地的细小地主,大量的则是有着几十亩土地的小地主。而不在村地主,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都住在彰德县城0里范围内。他们所有土地多者三四十亩,少者二三十亩,甚或一二十亩。因为土地较少,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往往会与佃户一同租佃更多的土地共同经营。[2]同样,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冀东地区农村实态调查班当年对密云、平谷、遵化、玉田、临榆、乐亭6县25个村的调查也显示,那里的土地往往非常分散,大土地所有者极少,自耕农往往超过农户的一半以上,几乎很少有纯粹的地主。因为土地过少,一些农户既出租土地,又不得不自耕,[24]
类似的调查统计在其他地方也很多。在西南,吕平登曾在90年代初期通过对四川省农村的深入研究,断定四川土地正日趋集中,军阀官僚正在形成一个拥有巨量土地的新兴的大地主阶级,旧的中小地主阶层及农民中间阶层之消失不可避免。[25]但将近20年后的950年底,**西南局有关机构对000余住蓉地主的调查却显示,虽然确有占地成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如刘文辉、刘文彩、刘湘、潘文华等,但占地500亩以上者其实只有20余户,能够占地上万亩者也只有20余户,最大量的还是中小地主。而且,000余住蓉地主中只有将近四分之一占地在百亩以上,半数以上的地主占地都在00亩以下,将近200名地主占地仅在0亩上下,最少的还有占地仅06亩者。[26]
上述资料可以得到四川省相当多县乡农村调查报告的佐证。如川东江津区对7个县、一个区、25个村的调查,以250亩以上为大地主,5亩以上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做了一个统计,说明大地主所占地主户数比例为%,中地主为%,小地主为555%。合川县找不到250亩以上的大地主,因此它把占田5亩以上都算为大地主,45亩以上算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来统计,结果0个乡这样的大地主才仅为6%,中地主为270%,小地主为564%。[27]达县罗江乡几个村的调查,“解放前最大的地主占有田四十多亩,最小的地主占有田四亩多,一般的地主占有田地十多亩”。[2]广汉县调查,有地在0亩以上的地主00多户,但超过0亩者仅户。20户地主占地在20亩以下,有2户地主占地在20-0亩之间。[29]整个温江县调查,本县地主29650户,每户平均占有土地仅52亩。[0]